電 纜 用 聚 酯 帶
1 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經機械分切加工而成的電纜用聚酯帶(以下簡稱聚酯帶)的范圍、規格、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則,以及標志、包裝、運輸和貯存等。
本標準適用于電線電纜繞(縱)包用的聚酯帶。
2 規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中的條款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僅注
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標準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勘誤的修訂版)
適用于本標準。
GB/T 13542.1-2009 電氣絕緣用薄膜 第1部分:定義和一般要求
GB/T 13542.2-2009 電氣絕緣用薄膜 第2部分:試驗方法
GB/T 2951.11-2008 電纜和光纜絕緣和護套材料通用試驗方法 第11部分:通
用試驗方法 厚度和外形尺寸測量 機械性能試驗
GB/T 191-2008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
3 分類和命名
電纜用聚酯帶的型號及代號規定如下:
PET □ □
寬度(mm)
厚度(mm/100)
型號
例1: PET 0450
電纜用聚酯帶的厚度為0.04mm、寬度為50mm。
4 要求
4.1 聚酯帶所用原材料應符合GB/T 13542.1-2009標準的有關規定。
4.2 外觀
聚酯帶表面應平整光潔、無污垢、油漬、無顆粒、氣泡,皺折和導電雜質,允許有晶點存在,聚酯帶邊緣應整齊無破損。
4.3規定與尺寸
4.3.1聚酯帶成卷直徑不大于400mm。
4.3.2聚酯帶寬度允許偏差為標準寬度的±10%。
4.3.3聚酯帶厚度及偏差應符合表1的規定。
表1 聚酯帶厚度及偏差
標 稱 厚 度(mm) 允 許 偏 差(mm)
0.025
0.030 0.005
0.040
0.050 0.007
4.4 聚酯帶性能應符合表2的規定。
表2 聚酯帶性能指標
序 號 項目名稱 單 位 指 標
1 抗拉強度 ≥ MPa 98
2 斷裂伸長率≥ % 50
3 收縮率 ≤ % 5.0
5 試驗方法
5.1試驗條件
實驗應置于溫度20℃±5℃,相對濕度65%±5%的環境中,6小時以上方可進行試驗。
5.2外觀
在正常自然光下用目測法進行。其結果應符合本標準中的4.2的規定。
5.3寬度
用鋼尺或游標卡尺測量,其結果應符合本標準中的4.3.2的規定。
5.4厚度
用鋼尺或游標卡尺取5個點測量,其平均值應符合本標準中的4.3.2的規定。。
5.5抗拉強度
按GB/T 2951.11-2008和GB/T 13542.2-2009的規定進行。試樣寬度為25±0.1mm,長度為200mm,原始記錄長度為50mm。試樣數量為6個,拉力試驗機的拉伸速度為(50±10)mm/min.試樣結果取6個試樣的平均值,其結果應符合4.4表2中的規定。
5.6斷裂伸長率
按GB/T 2951.11-2008和GB/T 13542.2-2009的規定進行。試樣寬度為25±0.1mm,長度為200mm,原始記錄長度為50mm。試樣數量為6個,拉力試驗機的拉伸速度為(50±10)mm/min.試樣結果取6個試樣的平均值,其結果應符合4.4表2中的規定。
5.7收縮率
按GB/T 13542.2-2009的規定進行。試樣結果取6個試樣的平均值,其結果應符合4.4表2中的規定。
6 檢驗規則
6.1 聚酯帶應進行出廠檢驗和型式試驗。
6.1.1 出廠檢驗項目為本標準中的4.2 、4.3 。
6.1.2 型式檢驗項目為本標準中的4.2 、4.3 、4.4 。
型式檢驗每六個月進行一次,當原材料供應廠家改變時,須進行型式試驗。
6.2 每批聚酯帶須由質檢部門按出廠檢驗規則檢驗合格后方能出廠,出廠時應附有產
品檢驗合格證。
6.3 試驗結果任一項不符合要求時,應任取雙倍速試樣重復試驗若其中仍有一項不符
合要求時,則判該批聚酯帶為不合格品。但允許從不合格批量產品中逐卷檢驗以選出其中的合格品。
7 標志、標簽、包裝、運輸和貯存
7.1 聚酯帶應卷繞在硬質塑料芯上。
7.2 包裝箱上應標明:生產廠名稱、地址、產品名稱、型號、規格制造日期、凈重、
執行標準編號,并附有產品檢驗合格證,同時在箱體上應標有“防潮”、“防沖擊”標志。
7.3 在貯存和運輸過程中應避免受潮和機械損傷。
7.4 聚酯帶應貯存在干燥而潔凈的室內。不應靠近火源、暖氣,免日光直射,產品貯
存期為一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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