鋁 塑 復 合 帶
1 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經粘合劑粘合并通過機械分切加工成的鋁塑復合帶(以下簡稱鋁塑帶)的范圍技術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則、標志、包裝和貯運等內容。
本標準適用于對屏蔽性能要求較高的電纜使用的鋁塑帶。
2 規范性引用文件
下下列文件中的條款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
件,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標準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
勘誤的修訂版)適用于本標準。
GB/T 3198-2003 鋁及鋁合金箔
GB/T 2951.11-2008 電纜和光纜絕緣和護套材料通用試驗方法 第11部
分:通用試驗方法 厚度和外形尺寸測量 機械性能
試驗
YD/T 723.1-2007 通信電纜光纜用金屬塑料復合帶 第1部分:總則
GB/T 191-2008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
3 分類和標識
鋁塑帶的型號及代號規格如下:
Al PET □ □
寬度 (mm)
厚度 (mm)
聚脂 (mm)
鋁箔 (mm)
例:Al PET0.05×30
鋁塑帶標稱厚度為0.05mm、寬度30mm。
例:Al PET0.07×30
鋁塑帶標稱厚度為0.07mm、寬度30mm。
4 要求
4.1原材料
4.1.1鋁箔
鋁塑帶所用鋁箔應符合GB/T 3198-2003有關規定。
4.1.2 聚酯層
聚酯表面應平整光潔、無污垢、皺折和導電雜質,允許有晶點存在。
4.2外觀
鋁塑帶表面應平整光潔、無污垢、無氣泡和皺折,邊緣應整齊無破損。
4.3尺寸
4.1鋁塑帶成卷直徑不大于300 mm。
4.2鋁塑帶寬度允許偏差標準寬度的±0.20 mm。
4.3鋁塑帶厚度及偏差應符合表1規定。
表1 鋁塑帶厚度及偏差
厚度
㎜ |
鋁箔厚度
㎜ |
聚脂厚度
㎜ |
備注
|
0.05±0.005 |
0.020 |
0.025 |
各種規格及型號可以定做,按廠方需求生產。 |
0.025±0.007 |
0.009 |
0.012 |
4.4鋁塑帶性能應符合表2規定。
表2 鋁塑帶性能指標
序號 |
項目名稱 |
單位 |
指標 |
1 |
抗拉強度 |
Mpa |
≥50 |
2 |
斷裂延長率 |
% |
≥2.0 |
3 |
粘結強度 |
N/㎝ |
≥5.0 |
4 |
耐水性(68℃*168h) |
N/㎝ |
≥5.0 |
5 |
耐石油膏(68℃*168h) |
不分層 |
通過 |
5 試驗方法
5.1外觀檢驗
在自然光線下目測(正常視力),其結果應符合本標準中4.2的規定。
5.2寬度測量
用鋼尺或游標卡尺測量,其結果應符合本標準中4.3的規定。
5.3厚度測量
取約1米試樣,用精確到0.001㎜的千分卡沿復合帶中心線每隔150㎜左右測量其厚度值,共測5點,取平均值,其結果應符合本標準中4.3的規定。
5.4抗拉強度
按GB/T 2951.11-2008的規定進行,其結果應符合本標準中4.4的規定。
5.5斷裂伸長率
按GB/T 2951.11-2008的規定進行,其結果應符合本標準中4.4的規定。
5.6粘結強度
按YD/T 723.1-2007得規定進行,其結果應符合本標準中4.4的規定。
5.7耐水性
按YD/T 723.1-2007得規定進行,其結果應符合本標準中4.4的規定。
5.8耐石油膏
按YD/T 723.1-2007得規定進行,其結果應符合本標準中4.4的規定。
6 檢驗規則
6.1鋁塑帶應進行出廠檢驗和型式試驗。
6.1.1出廠檢驗項目為本標準中的4.2、5.1、5.2、5.3的規定。
6.1.2型式檢驗項目為本標準中的4.2、5.1、5.2、5.3、5.4的規定。
6.2每批鋁塑帶須由質檢部門按出廠檢驗規則檢驗合格后方能出廠,出廠時應附有產品檢驗合格證。
7 標志、標簽、包裝、運輸和貯存
7.1鋁塑帶應卷繞在硬質塑料芯上。
7.2包裝箱上標明:生產廠家名稱、地址、產品名稱、型號、規格、凈重、執行標準編號,并附有產品檢驗合格證,同時在箱上應有“防潮”、“防沖擊”標志。
7.3在貯存和運輸過程中應避免受潮和機械損傷。